Pregabalin於神經痛的應用



  Pregabalin目前在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的適應症包含有:糖尿病周邊神經病變所引起的神經性疼痛、帶狀疱疹後神經痛、成人局部癲癇的輔助治療、纖維肌(fibromyalgia)及脊髓損傷所引起的神經性疼痛。在歐盟國家,此藥也被核准用於抗焦慮症。一個藥物會有那麼多種的適應症,且都有FDA認證和相關文獻的証據。我們不禁好奇它的藥物機轉和藥物動力學。
  Pregabalin 是屬於新一代的抗癲癇用藥,與 gabapentin 的結構相似,兩者皆為抑制性神經傳導物質GABA(gamma-aminobutyric acid)的結構衍生物。雖然是 GABA 的結構衍生物,但 pregabalin 並不作用在 GABA或 benzodiazepine 的接受器上,也不影響GABA 的吸收與代謝。

  其可能的機轉,是以高親和力作用與P/Q 型電壓門控鈣通道的α(2)δ 亞基結合,透過調節鈣通道流量和生理機能發揮作用,從而減少突觸前鈣離子流入和隨後的神經傳導物質釋放,例如 glutamate 、norepinephrine 、serotonin、dopamine 和 substance P 的釋出,以達到減輕疼痛和抗癲癇的效果。也有一些文獻記載Pregabalin亦可能透過活化源自腦幹的下行正腎上腺素激性通路及血清素激性通路發生交互作用的方式產生減少疼痛的作用。
  在藥物動力學方面,此藥在體內不與血漿蛋白質結合,也幾乎不經肝臟代謝,因此幾乎不會與其他藥物產生交互作用。90%的投予劑量是以原有型態從尿液排除。
  Pregabalin於空腹狀態下口服,在1.5 小時之內可達到最高血漿濃度。生物體可用率超過90%,分布體積為0.5L/kg,清除半衰期為6.3 小時。且藥物血漿濃度以線性方式增加,而療效和副作用則與劑量相關。如果重複給藥,在48 小時內達穩定狀態。雖然與食物併服時吸收速率減慢,且達到最高血中濃度所需時間(Tmax)也會增加,然而對 Pregabalin 的總吸收量並不影響臨床相關治療。作為癲癎的輔助用藥,在癲癇發作的控制能力和療效上與Levetiracetam相當。
  藥物的劑量及使用的次數,依照適應症有些不同,劑量範圍在 150-600 mg/天(如表一)。 腎功能不全者需要根據肌酸酐清除率(Clcr)調整劑量(如表二),而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而言,除了調整每日劑量之外,每次做完4小時血液透析治療之後應立即給予一劑補充劑量;肝功能不良患者則無須調整劑量。

         為符合健保對各項適應症的規範,使用於帶狀疱疹皮膚病灶後神經痛,並符合下列條件:經使用其他止痛劑或非類固醇抗發炎劑(NSAIDs)藥品治療後仍無法控制疼痛或有嚴重副作用者。每日最大劑量為600mg。
  若使用於纖維肌痛(f ibromyalgia)則需符合Amer ican Col lege of Rheumatology (ACR)及臨床試驗實證纖維肌痛診斷標準:
  WPI(wide spread pain index)≧7、Symptom severity (SS)≧5且pain rating scale≧6分或WPI 3-6、SS scale≧9且pain rating scale≧6分。同時症狀持續超過三個月。應排除其他疾病因素,並於病歷詳載。
  此診斷和處方限風濕免疫科、神經內科、復健科及疼痛專科醫師使用,不得併用同適應症之它類藥品。如使用3個月後pain rating scale未減少2分以上應予停藥。病歷每3個月應記載一次評估結果,每日最大劑量為450mg。雖然此藥的安全範圍很廣,在臨床上使用此藥物,仍需考慮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一般常見有:頭暈、嗜睡、口乾、水腫、視力模糊、體重增加、注意力困難等,另有少部分患者出現周邊水腫、衰弱無力、運動失調、步態異常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