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慢性B 型肝炎



簡介
  肝炎(hepatitis) 顧名思義即肝臟發炎,肝發炎或受破壞後其肝功能都將受影響。很多原因皆可引起發炎,如病毒、酒精、毒物及某些藥物等,而在台灣最常見為病毒性肝炎,包括A、B及C 型肝炎,這當中以B 型肝炎在台灣盛行率最高。當肝臟發炎且持續6 個月以上即為慢性肝炎,因此受B 型肝炎病毒影響且持續6 個月以上即為慢性B 型肝炎。當慢性B 型肝炎需治療而未治療時,可能演變成肝硬化或肝癌造成死亡。台灣2019 年的十大死因排行榜中癌症排名第一,而肝癌在癌症的發生率及死亡率皆排名第二位,另外慢性肝炎及肝硬化在國人十大死因中排在第十位,由此可知慢性B 型肝炎治療的重要性。

發生率
  全世界約有2 億5 仟萬名慢性B 型肝炎患者,台灣及一些亞洲、非洲國家皆是高盛行區,而美國約只有86 萬人;台灣流行率在疫苗全面接種前後差異很大,依據台大宋教授於1984 年的統計,慢性B 型肝炎發生率約有15-20%,且多為母親及嬰兒之間的垂直感染;疫苗全面接種後,發生率大幅下降至2-5%。症狀
  5 歲以上患者急性B 型肝炎發作時有30-50% 的人會有症狀,而5 歲以下或者免疫功能不全者大都沒有,症狀包括發燒、疲倦、食慾不振、噁心、嘔吐、腹部疼痛、茶色尿、白色大便、關節痛及黃疸等。通常曝露在B 型肝炎病毒後約8 週至5 個月內會產生症狀,平均約90 天,其症狀會持續數週,但有些人可持續至6個月。當疾病進入慢性期時,大多沒有症狀,而當慢性B 型肝炎急性發作時,其症狀與急性B 型肝炎一樣,當多次或嚴重急性發作時,肝臟有時會進入纖維化甚至肝硬化。

檢驗
  不論有症狀的病人或沒有症狀的帶原者,皆須要檢驗B 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當檢驗結果呈陽性時,表示為B 型肝炎患者;而當其有B 型肝炎表面抗體(Anti-HBs) 表示已接受過疫苗注射或已經把B 型肝炎病毒清除了。當IgM抗核心抗體(IgM Anti-HBc) 呈陽性時,表示感染屬急性期。當B 型肝炎e 抗原(HBeAg) 為陽性時,表示B 肝病毒複製活躍且傳染力強;相反的當B 型肝炎e抗體(Anti-HBe) 產生時,表示B 肝病毒繁殖力下降且傳染力弱。而B 肝病毒量(HBV-DNA) 通常是在治療期間或考慮開始治療時檢驗。

治療
  終極目標是永遠抑制病毒的複製,減少對肝臟的長期損害,進而減少肝硬化及肝癌的產生。對一些帶原或肝功能正常的輕症患者通常建議不治療,因目前的藥物對這些輕症患者治療效果不好,長期追蹤即可。

而哪些人應該治療?
1.B 型肝炎e 抗原陽性或陰性的慢性肝炎患者,其HBV-DNA 大於2,000 IU/ml,且其肝功能ALT(GPT) 高於正常值或者肝臟已經有中度纖維化的患者。
2. 代償或失代償(decompensated) 的肝硬化患者,只要其HBV-DNA 可以驗出,不管其ALT 高或低。
3. 當HBV-DNA>20,000 IU/ml 且ALT 大於正常值2 倍,不管纖維化程度皆須治療。
4. 當患病30 年以上且其B 型肝炎e 抗原呈陽性,雖ALT 正常,但HBV-DNA 很高可以考慮治療。
5. 當慢性B 型肝炎患者有肝癌或肝硬化家族史時可以考慮治療。

如何治療?
  治療主要分為nucleoside/nucleotide analogues(NAs) 及α- 干擾素兩類:
1.nucleoside/nucleotide analogues 包括lamivudine、adefovir dipivoxil、telbivudine、entecavir、tenofovir disoproxil fumarate (TDF)、tenofovir alafenamide (TAF),其中後三者目前較少抗藥性的產生,適合長期治療使HBV-DNA下降至檢驗不到,且有較高安全性。

2.α- 干擾素是在一定期間治療來誘發長期免疫控制,但α- 干擾素效果反應不一且副作用大,須慎選病人使用。
  基於上述,長期高效且低抗藥性的NAs 是慢性B 型肝炎的首選,以entecavir、TDF 及TAF 為主。在治療中須定期檢驗ALT 及HBV-DNA,而在TDF 使用時須定期追蹤腎臟功能,在可能是腎功能不全或骨頭疾病的高危險群可優先選擇entecavir 或tenofovir alafenamide。

哪些患者可以停藥?
1. 在慢性B 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 消失時,即可停藥。
2. 在無肝硬化的慢性B 型肝炎患者,其e 抗原轉陰(HBeAg 變Anti-HBe) 且在12個月的鞏固期治療後,可以考慮停藥。
3. 在非肝硬化的慢性B 型肝炎且e 抗原陰性患者,在有效抑制HBV-DNA 至少三年以上,可以考慮停藥。

病例分享
  賴先生,53 歲,慢性B 型肝炎患者,民國90 年第一次急性發作,其ALT 高達205 U/L,HBV-DNA 為陽性反應並排除其他引起肝發炎的原因。

1. 開始給予lamivudine 治療:

其ALT 數值在2個月內恢復正常,接受治療的一年中,肝功能皆維持在正常數值。由於擔心lamivudine 治療會引起抗藥性,一年後停止治療。

2. 二次發作後以lamivudine 治療:

追蹤期間,ALT 於一年後突然高達2,250 U/L,且患者呈現黃疸症狀( 總膽紅素
高達20 mg/dl),患者十分不舒服;住院期間HBV-DNA 高達4,140 IU/ml,給予
lamivudine 治療及支持療法,體力及食慾才慢慢恢復,其總膽紅素也逐漸下降,
超音波檢查肝臟呈現明顯纖維化,但脾臟尚未腫大;患者於出院後2 個月,肝功
能包括黃疸皆恢復正常。患者在第二次發作時,仍擔心抗藥性問題,於一年半後
停藥並持續追蹤肝功能。

3. 第三次發作後以lamivudine 治療:

患者半年後感覺十分疲倦,於是檢驗ALT 高達1,450 U/L,此時( 即第三次) 發作並無黃疸產生,但超音波檢查呈現肝硬化且脾臟腫大,HBV-DNA 也升高。第三次發作仍接受為期一年半的lamivudine 治療,期間狀況穩定且無任何不適,之後患者非常合作在停藥期間,每三個月固定檢驗ALT。

4. 第四次發作後轉換entecavir 治療:

在民國97 年1 月時ALT 再次上升至229 U/L,且HBV-DNA 也上升到7,150,075IU/mL,於是建議患者使用新的B 肝藥物entecavir 治療,期間ALT 指數並無持續上升也無黃疸產生。

5. 轉換entecavir 學名藥治療迄今:

由於慢性B 型肝炎急性發作已經第四次發生,且使用entecavir 治療時較無突變的抗藥性產生,因此患者三年後仍持續使用;期間由於entecavir 專利期已過,且台廠藥價較低,於是2 年前改為entecavir 學名藥治療,至今經過四次的HBVDNA檢驗皆檢測不到病毒(undetectable),且期間ALT 皆完全正常,因此患者持續治療中。

結論
  由於健保限制因素,有些患者須自費治療。現今台灣各大藥廠紛紛推出entecavir 及tenofovir disoproxil fumarate 的學名藥,在本院使用台廠藥物的治療經驗中,其B 型肝炎病毒量(HBV-DNA) 的抑制效果也還不差。如同本篇病人在使用entecavir 之學名藥治療中,其B 型肝炎病毒量(HBV-DNA) 已經連續追蹤四次,期間皆檢測不到,且肝臟超音波追蹤檢查肝硬化時並無進一步惡化,至目前為止也尚未檢測出肝癌,而且更重要一點,患者的花費( 負擔) 也比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