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EULAR 歐洲抗風濕聯盟 對於早期關節炎處置之建議

基於證據和專家意見的最終建議:

總體原則

◆早期關節炎的治療目的在於最好的照護,並且必須基於患者和風濕病學家之間的共同決定
◆風濕病學家是對於早期關節炎照護的主要專家
◆早期關節炎患者的確診應基於仔細的病史和臨床檢查,連帶的實驗室檢查和額外的程序

建議

1. 患有關節炎的患者 ( 任何關節腫脹,與疼痛或僵硬有關 ) 應在症狀發作後六周內,由免疫風濕 科專家看診。
2. 臨床檢查是檢測關節炎的方法之一,其可以通過超聲波檢查來確認。
3. 如果不能明確診斷患者俱有早期未分化關節炎,則應考慮其持續性和 / 或侵蝕性疾病的危險 因素,包括腫脹關節的數目,急性期反應物,類風濕因子,抗瓜氨酸化蛋白抗體 (ACPA,Anti– citrullinated protein antibody) 以及影像診斷來作決定。
4. 有持續性關節炎風險的患者應儘早(理想是 3 個月內)開始使用 DMARDs,即使他們尚未達 到發炎性風濕病的分類標準。
5. 在所有 DMARDs 中,Methotrexate 被認為是標的藥物,( 除非病人對其本身有禁忌 ),應是持 續性風濕疾病患者的首選用藥。
6.NSAIDs 對症狀治療是有效的,但在評估胃腸道,腎臟和心血管風險後,應以最小的有效劑量 在最短的時間內使用。
7. 全身性的皮質固醇可以減少疼痛、腫脹和結構進展,但鑑於它們的累積副作用,它們應當在作 為臨時(<6 個月)輔助治療所需的最低劑量下使用。 應考慮關節內皮質類固醇注射以緩解局部 的發炎症狀。
8.DMARDs 治療的主要目標是達成臨床緩解,並定期監測疾病進展,不良事件和合併症來選擇和 改變關於治療策略以達到這個目標。
9. 監測疾病進程應包括脆弱與腫脹的關節計數,患者和醫生全球評估,ESR( 紅血球沉降率 ) 和 CRP(C 反應蛋白 ),通常通過應用複合測量。 應以 1 個月至 3 個月的間隔評估關節炎情況,直到 達到治療目標。放射學檢查和患者自我感覺的結果,這些功能評估,可用於補充疾病進程之監測。
10. 非藥物治療的介入,諸如動力鍛鍊、職能治療,應被認為是早期關節炎患者非藥物治療之輔 助。
11. 在早期關節炎患者中,戒菸,牙科照護,體重控制,疫苗接種狀態的評估和合併症的管理應 是整體患者照護的一部分。
12. 病人資訊關注在疾病,其結果(包括併發症)以及其治療方式是重要的。教育計劃旨在針對 疼痛之應對,殘疾,維持工作能力和社交參與的可用作為輔助治療。

Reference:Combe B, et al. Ann Rheum Dis 2016;0:1–12. doi:10.1136/annrheumdis-2016-210602 Box 1-2016 update of the EULAR recommendations for management of early arthritis: final recommendations based on evidence and expert opin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