惱人的毛病-簡介大腸激躁症與治療方法



前言
  大腸激躁症(Irritable Bowel Syndrome, IBS),又稱為大腸急躁症、腸躁症、腸躁症候群、刺激性腸症候群,關於此疾病之症狀描述最早出現於1820 年,約在1944 年“ 大腸激躁症” 才開始逐漸成為通用的名詞。此疾病主要是在沒有任何胃腸道疾病損傷下,出現了腹痛及排便型態改變的症狀,這些症狀是反覆、長期性的,通常會持續數年之久,雖不至於直接影響壽命或造成其他嚴重疾病,但對生活品質會帶來負面的影響。

流行病學
  在已開發國家中約有10~15% 的人受到大腸激躁症的影響,年齡分佈以50 歲以下的患者居多,西方的流行病學顯示有15~22% 的人患有大腸激躁症,而臺灣的發生率則在10~20%。有調查指出50% 到胃腸科求診的患者多為功能性胃腸疾病,其中即包含了大腸激躁症。另有研究顯示,患有大腸激躁症的女性又比男性多,比例約是2:1,且好發於青春期末期到中年的女性,當遇到有課業或工作壓力時,症狀會更加頻繁、明顯。

病因與危險因子
  大腸激躁症的致病原因與發病機轉,目前仍未十分清楚,一般認為,此症為多種成因的疾病,可能會受到環境、心理、社會及生理等因素影響,胃腸道發炎或感染(例如:腸胃炎、腸內細菌過度增生)也可能造成;其疾病發作的時間長短與免疫、病理異常通常是無關聯的。心理方面(例如:生活壓力、焦慮、憂鬱、恐慌等)亦可能與大腸激躁症之惡化有關,但其間的關聯性目前仍不是非常清楚。有研究證據顯示,血清素(Serotonin) 這個在腸神經系統中調節
胃腸道蠕動的重要神經傳導物質,當大腸激躁症患者缺乏時,可能會引起便秘的現象,反之,過量則可能會造成腹瀉。

臨床分類與診斷標準
  大腸激躁症在臨床上可依其排便狀況分為便秘型(IBS-C)、腹瀉型(IBS-D)、混合型(IBS-M) 及未分類型(IBS-U)。最早被提出的大腸激躁症的診斷準則為曼寧準則(Manning Criteria,1978), 現在被廣為使用的是羅馬Ⅲ 準則(Rome IIICriteria, 2006),診斷條件為患者有反覆之腹痛及腹脹至少6 個月,且最近3 個月內之每月至少有3 天以上的不適,並合併有下列三種情況中的至少兩項:(一)排便後症狀改善、(二)排便頻率改變、(三)糞便軟硬型態的改變;此外也必須排除器質性疾病(例如:乳糖耐受不良、大腸癌)及其他警訊症狀(例如:直腸出血、體重下降、貧血、發燒)。

治療方向
  大腸激躁症的治療目標主要是藉由緩解患者的胃腸道症狀(腹痛、腹瀉、便秘或腹部不適)及改變會造成症狀惡化的因子,進而提升患者整體生活品質。其治療主要需要的是提供心理支持(認知行為療法、催眠療法、多元心理治療、動力導向心理治療、減壓與放鬆療法)與飲食建議,藥物輔助是針對症狀緩解的附加治療,對於藥物治療無效的患者,亦可使用心理支持來幫助治療。


藥物治療
  大腸激躁症患者其症狀表現通常為複合型的表現,而藥物治療主要是在緩解其胃腸道症狀,例如:腹痛、腹瀉、便秘等,臨床上會依據患者的主要症狀表現及類型來給予適切的治療。

(一)腹痛

1. 解痙攣藥(Antispasmodics):主要是降低腸道平滑肌的作用及減少平滑肌痙攣所引起的疼痛,藥物有Dicyclomine、Hyoscyamine、Mebeverine、Otilonium、Pinaverium 等,因考量可能的副作用會造成患者的不適,通常不建議使用於便秘型(IBS-C) 的治療。
2. 抗憂鬱藥(Antidepressants):主要是調節腸道的蠕動及改變臟器對於神經的反應,三環抗憂鬱(Tricyclicantidepressants, TCAs) 包括Amitriptyline、Imipramine等,有研究指出低劑量之三環抗憂鬱藥(TCAs) 可有效改善患者的整體症狀,臨床上顯示使用於腹瀉型(IBS-D) 患者之效果較好;而選擇性血清素再回收抑制劑(Selective serotonin reuptake inhibitors, SSRIs) 則有Escitalopram、Fluoxetine、Sertraline等,雖然選擇性血清素再回收抑制劑(SSRIs) 比三環抗憂鬱藥(TCAs) 有較好的耐受性,但因臨床上的證據有限,目前建議使用於同時患有憂鬱症的大腸激躁症患者之治療。
3. 益生菌(Probiotics):臨床實驗數據顯示,益生菌的補充有助於免疫系統、腸道健康等支持作用,目前使用於大腸激躁症的效果尚不明確,但有研究顯示Lactobacillus rhamnosus GG(LGG)、Bifidobacterium(B. infantis, B. breve, B. longum) 等,使用後能減少腹痛的情形。

(二)腹瀉

1. 止瀉劑(Antidiarrheals):藉由抑制腸蠕動,延長物質在小腸及整個腸道之傳遞時間,減少解便次數,改善軟便、解便急迫及腹鳴現象,常用的藥物有Loperamide,但其對於腹痛及整體症狀之改善並無明顯助益,主要是在降低腸道的分泌及蠕動以達到止瀉的效果,通常效果快且效力強,因此用在混合型(IBS-M) 患者要特別小心便秘的副作用,劑
量上也建議從低劑量開始給藥。
2. 第三型血清素受體拮抗劑(5-HT3 receptor antagonists):主要是降低腸道的蠕動及分泌並減少臟器的敏感性,進而改善患者的腹瀉及整體症狀,藥物包括Alosetron、Granisetron、Ondansetron、Ramosetron 等。目前現有劑型的Ondansetron、Granisetron 及Ramosetron 之適應症僅核准用於預防及治療化學治療、放射線治療或手
術所引起的噁心、嘔吐,並未核准用於治療大腸激躁症。
3. 抗生素(Antibiotics):調節及改變腸道菌叢,有效抑制腸道發炎反應,改善患者腹脹及整體症狀。

(三)便秘
1. 滲透型緩瀉劑(Osmotic laxatives):主要是聚積大腸內水分及電解質,進而增加腸道蠕動,減少排便之困難度,改善慢性便秘症狀,藥物包括Lactulose、Magnesium oxide、Polyethylene glycol 等。Lactulose 可能產生腹脹及腸胃脹氣的副作用,Magnesium oxide 可能產生腹瀉及腹部痙攣的現象,使用上必須注意,而Polyethylene glycol 因副作用較少,所以也被建議使用,但是對於腹痛及脹氣症狀可能沒有明顯的改善,目前臺灣常見品項之主要用途在腸道內視鏡檢查或手術清腸之使用。
2. 氯離子通道活化劑(Chloride channel activators):藉由增加腸液分泌及水分轉移進而加速胃腸道的蠕動,能改善排便次數及硬度,如Lubiprostone( 臺灣未上市)。
3. 鳥糞嘌呤環化酶致效劑(Guanylate cyclase-c agonists):增加腸液分泌並抑制大腸液體吸收,如 Linaclotide( 臺灣未上市)。
4. 選擇性第四型血清素受體致效劑(Selective 5-HT4 receptor agonists):主要是刺激腸道中水分的分泌與加速腸道蠕動,促進排便及調節臟器敏感性,如藥物Tegaserod。

結語
  大腸激躁症是一種常見的胃腸道功能異常疾病,伴隨著腹痛、腹部不適及排便異常,並困擾著10~20% 的人口,雖然有報告顯示益生菌與抗生素能緩解症狀,但臨床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其治療效益仍持保留態度。而解痙攣藥、止瀉藥、三環抗憂鬱藥、選擇性血清素再回收抑制劑等,雖然能改善症狀,但可能因其副作用而限制了藥物的使用。整體而言,多方面了解引起大腸激躁症的原因,是最有效的處理方法,且提供心理支持與飲食建議亦是非常需要
的,以期能提升患者的生活品質。